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6年6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受贿案,对被告人袁光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袁光宇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01年至2022年,袁光宇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2亿余元。(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