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经查,该公司存在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和未及时披露的问题。首先,2025年11月10日,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韶能股份1440.47万股,导致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但未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卖出股票。其次,2025年11月11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韶能股份404.7万股,持股比例降至9%以下,同样未及时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