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未按约定进度推进项目,梧州市人民政府要求退还已获财政补助及扶持资金合计人民币5.1亿元,并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公司需依补充协议汇存至项目资金专用账户的首笔资金人民币1.5亿元,并已产生违约金人民币1365万元。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资金支付义务,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现金流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ST沐邦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未按约定进度推进项目,梧州市人民政府要求退还已获财政补助及扶持资金合计人民币5.1亿元,并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公司需依补充协议汇存至项目资金专用账户的首笔资金人民币1.5亿元,并已产生违约金人民币1365万元。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资金支付义务,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现金流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