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于2025年12月24日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光启技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于2025年12月24日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