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给家人用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明确跨省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通过共济的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可以省内,还可以跨省给家人用,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