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联合,发布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条款数量由原来的19条扩充至26条,并首次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内明确区分“从轻”与“减轻”处罚的主要考量因素。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以更精准的执法“标尺”惠及更广泛的经营主体。(浙江发布)
日前,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联合,发布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条款数量由原来的19条扩充至26条,并首次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内明确区分“从轻”与“减轻”处罚的主要考量因素。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以更精准的执法“标尺”惠及更广泛的经营主体。(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