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公告,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权益分派送转股份。
科士达公告,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权益分派送转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