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发电侧容量补偿落地:2026年按165元/千瓦·年执行

2026年初,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的电价机制迎来新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机组可靠容量根据顶峰能力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在国家政策明确方向之后,地方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也在逐步落地。2月25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青海省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安排,各类电源实行统一的容量补偿标准。初期,容量补偿标准参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确定,2026年青海省统一容量补偿标准按165元/(千瓦·年)执行。后期,容量补偿标准按照回收边际机组全部或一定比例固定成本计算确定,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机组建设成本等调整确定。(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