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健全全周期全渠道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自2015年6月以来,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已取消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综合临床价值、市场供求、竞争格局、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定价,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意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以市场为主导的改革方向,同时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有为政府保障有效市场。(央视新闻)